從小我跟弟弟就跟樓下伯伯很好,因為他沒有孩子,所以將我們姊弟視如己出,我們也將他當作親人一樣,他是退伍的眷村伯伯,沒有看過任何親人來找他,他也沒回過大陸。前一陣子伯伯病逝了,他遺屬上有註明,要將房子過戶給我們姊弟,但退輔會的人說,要等伯伯的親人簽過同意書後,才能將房子過戶,但根本就不知道伯伯親人在哪,我們要何時才能過戶,若房子一直沒過戶,會不會就成為退輔會的財產,該怎麼做才能保護我們的權益。

 

專家評論:兩岸關係條例有規定,榮民死亡後,在台灣沒繼承人,退輔會會成為遺產管理人,該會會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,有一年半的時間,讓繼承人、遺證人或債權人出面,於繼承開始起三年內,向法院表示繼承,逾期或是未出面,就視為拋棄繼承。目前退輔會的處理方式,再一年半內沒有人出面,會將一半的財產給予遺贈人,三年期限一到,就會全部由遺贈人領回。依照案例來說,姊弟就算是遺贈人,都沒有其他繼承人出面,三年後房子才會全部歸姊弟所有,而現在最重要的就是,必須證明遺囑是否有效力,因為退輔會很重視效力,之前有許多糾紛,都是因為遺屬是否有效而產生,若遺屬沒有問題,也沒有其他繼承人,取得遺產就沒有太大問題。遺屬效力很重要,就算是自己直系親屬,也有許多遺產問題,若有任何無法解決的問題,徵信社有許多服務,都能幫您解決問題,獲選優良徵信社推薦,不管是遺產還是財產,都會有專業人員協助您,解決所遇到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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