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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姦在床,法官最能判別通姦

一般男女碰上外遇問題時,通常是不知所措或怒急攻心,所以往往會在懷疑階段做出許多無法經過深思熟慮的動作或行為,也常常打草驚蛇增加日後蒐證的困難度。外遇是只有配偶的人有婚外性行為的舉動,也就是通姦,民間常說的對方外遇,以法律來看就只有劈腿的行為,而法律上的外遇,則是有通姦事實或是妨害家庭的行為。訪間隨處可見徵信社廣告,主打訴求外遇蒐證、抓姦,講的徵信社出馬好像就能百分百成功,但其實扣掉一些出包的問題發生,徵信社人員的確幾乎都是抓姦達人,各個都有好身手,當然這些經驗都是從過往裡摸索經歷的,因為台灣過於頻繁的抓姦,導致抓姦達人們三不五時都得出動。

最能保障法官定罪通姦男女證據就是,抓姦在床,所以抓姦達人們必須掌控好通姦時間、地點、規律等,才能確保捕捉畫面,否則兩人只是裸著身而無性器接合,則可以產生千萬種的解釋,雖然這些解釋一聽就知道是瞎扯而來的。但法律是講求證據的,沒有確切的證據是比較無法讓法官判別通姦,一來這樣沒告成功,二來下次想在蒐集證據就增加難度。徵信社擁有專業團隊和人才,可以幫助民眾捕捉到關鍵證據,在法庭上奪回應得的權益。

 

通姦一半以上會再犯,如何做好防護

抓姦成功是一回事,後續處理又是另一回事,通姦屬於告訴乃論罪,抓姦成功則掌有另一半面對司法審判的殺生大權,要不要離婚也有掌控權,可以捉抓姦是談判籌碼,也能在離婚協議書上列出對自身有利的條件。不過通常十個人會有九個原諒通姦的男人,然而這就是踏錯的第一步,十個出軌的男人有七個會再犯,而配偶得知實情的六個月後,就喪失追訴權。也有六個月後男人再度出軌的情形發生,但因為追溯期過,想要在判決離婚或請求賠償就很難了,因為談判籌碼的優勢已逝。通常徵信社都會委婉告知客戶,另一半再犯的可能性很高,假若沒有百分百的保障,是很容易損失掉自己的權益,如果真的不想離婚,也可以寫一份悔過書並註記再犯後必須賠償多少金額,或是無條件離婚等等條件,再把這份悔過書交給律師審核,讓它具有法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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