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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芳(化名)父親遭詐騙百萬元,她向警方報案,同時認識了林姓員警,林男約小芳討論案情,兩人陸續開房間五次,都有發生性行為。事後被林男妻子發現,告小芳通姦罪,而小芳丈夫也告林男通姦。事後林男與小芳夫和解,但林妻還是堅持告小芳,法官認為小芳坦承外遇,並同情因為父親遭騙,在心理受創的情況下,才會有外遇行為,因此判她三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而林男雖然沒有被告,但因為行為不佳,被記小過且調職,而直屬上司也因督導不周,被記申誡懲處。

 

專家評論:人在最脆弱的時候,可能會做出不對的行為,雖然可憐值得同情,但犯罪是事實,還是要負起該有責任。身為警方有外遇行為,的確是很不好的行為,曾有人說過,因為警方時常要解決民眾感情問題,所以對於自己感情問題,都要先處理好,才不會有爭議,或是夾帶私人情緒。依本案來說,不能說誰沒錯,兩人發生外遇行為,就是兩人都有犯錯,我想因為職業問題,所以難子要想盡辦法和解,才不會留下汙點,但對於女子來說,其實相當不公平,但這社會就是如此現實,實在令人心寒。遇到詐騙問題,或是配偶外遇問題,優良徵信社推薦,反詐騙、外遇調查、徵信蒐證,都可找徵信社協助,因為身分特殊想要保密進行,能全力配合,多年服務經驗,加上專業團隊,能幫客戶解決各種問題,找尋最佳好幫手,是您第一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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